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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1小时前
体检迟到两分钟被取消资格 四川一考生起诉县人社局胜诉
奔流新闻讯(记者 张秀芸)4月27日,四川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发布2025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考生体检迟到2分钟被取消资格,起诉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诉”的案例引发关注。法院明确:行政公告语义模糊时,要优先按有利于群众的方式解释,执法不能“一刀切”。
2025年,田某灵报考某县事业单位,顺利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环节。当地人社局体检公告写明:“考生需于6月21日8点整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当天,田某灵因身体不适,8点02分才赶到某县人社局门口,被执勤人员以迟到为由拦住,没能签到、参加体检。事后,田某灵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和书面说明,申请复检。但人社局仅口头告知她“已放弃资格”,没给书面决定,也没告诉她可以申辩、维权。
田某灵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理决定、恢复体检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这份体检公告只说“8点整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乘车”,没明确签到截止时间,存在多种理解,按法律规定,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考生的解释,认定8点至8点20分都是有效签到时间,田某灵不算“未按时签到”。同时,人社局口头取消考生入职资格,没走正规程序、没给考生申辩机会、没告知维权途径,属于程序违法。而且田某灵只迟到2分钟,有正当理由,也没影响体检秩序,直接取消资格是机械执法,不合情理。判决撤销人社局的处理决定,责令其60日内重新处理此事。判决后,人社局立即重启招考流程,田某灵顺利完成体检等环节,正式入职。
发布会指出,该案的典型意义是再次重申了平等就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事业单位招考是实现这一权利的重要途径,程序合法是公平招考的底线。此案明确了行政公告语义存疑时,作有利于群众解释的裁判规则,纠正了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机械执法的问题,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参考,对规范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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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张秀芸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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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老吴
2026-04-28
不应该迟到
网友10139
2026-04-28
判决结果维护了公平招考秩序,保障了考生合法权益,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