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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派客户端58分钟前
5月25日,苏州福兴记面馆里的监控拍下这样一幕:一名男子吃完面,在剩汤里加了6勺辣椒酱后起身离开。

26日,该面馆老板邓女士称,视频中的男子点了一碗8元的鸡蛋面。面刚上桌,该男子就加了2勺辣椒酱和醋,吃第一口后便说“咸得要死”。邓女士解释,“辣椒酱和醋里都有盐,加多了汤难免会有点咸。”
邓女士表示,她之所以把视频发到网上,是想呼吁大家不要糟蹋浪费。“辣椒酱是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顾客的,看到他这么浪费确实很气愤。”
对此,白岩松表示,浪费行为不道德,不打码曝光同样需约束。
律师介绍,男子明知不再进食,刻意连续将6勺辣椒酱倒入剩汤完全废弃,属于故意浪费、恶意损害店家财物,违背诚信原则,店家有权主张赔偿,不过,6勺辣椒酱实际物料成本通常较低,诉讼费、调取身份信息、时间精力成本远高于赔付金额,从经济角度并不划算。
律师还提醒,即便店家的初衷是抵制浪费、倡导节约、维护公共利益,也不等于可以发布完整裸露顾客正脸的视频。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就是说,法律不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只要你未经允许公开了可识别的他人肖像,对他人造成了困扰或损害,就可能构成侵权。简单的马赛克或模糊处理,如果不能完全避免被识别,依然无法免责。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视新闻、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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