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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客户端1小时前
近日,拉萨市公安局八廓古城分局吉日派出所林聚南路便民警务站民辅警在日常巡逻中,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生态安全。

事发当日上午,该警务站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巡逻时,发现一只野生鸟类蜷缩在地面,无法飞行。为避免行人、车辆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民警立即将其转移至警务站内看护。经仔细辨别比对,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范围。
随后,民警联系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通报相关情况。林草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后,对红隼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体表无外伤、羽毛完好,初步判断系因体力透支、意外落单导致暂时无法飞行。民警配合完成交接手续,将红隼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后续照料。目前该红隼状态平稳,待体能恢复、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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