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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热点1小时前
公安机关查明:女友“阿兰”,其实是“阿男”
屏幕那头温柔体贴的“女友”每天嘘寒问暖、情话不断,你以为遇见“真爱”,殊不知背后藏着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6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文揭露了一起“阿兰”变“阿男”的诈骗案件细节。
2020年5月,柯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了自称“阿兰”的女性网友。两人线上交流甚欢,感情迅速升温,一个月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此后,柯某时常通过微信红包等方式向“阿兰”表达爱意。
2023年3月起,“阿兰”以从老家外出找工作、没有生活费为由,开始向柯某索要钱财。柯某转账后,对方又以工作不顺、想换工作等理由,多次要求转账。坠入情网的柯某有求必应,几乎每月都会给对方转去数千元作为生活费。其间,柯某多次提出见面,均被“阿兰”以各种理由推脱。
此后,“阿兰”又以支付医药费、缴纳房租、亲人摔伤需医疗费等虚假事由,持续要求柯某转账。每当柯某提出见面,“阿兰”总是找借口拒绝。2024年10月,双方约定在某商场见面,“阿兰”最终失约,柯某察觉异常后报警,才发觉自己被骗。
2025年7月,“阿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阿兰”实为男性张某。张某在社交平台虚构女性身份,精心打造清纯高冷的人设,为骗取柯某信任,收到视频或语音通话请求时直接拒接,再使用变声软件将语音伪装成女性声音回复。2020年5月至2024年10月,张某通过上述手段共计骗取柯某财物折合人民币14万余元,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4万余元。该判决已生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网络交友务必谨慎,对于有意向发展为恋爱关系的网友,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切勿被花言巧语和虚假人设所蒙蔽。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见过面的网恋对象,一旦对方提出转账、借款等金钱要求,务必提高警惕,慎重对待。
此外,在网络交往中要有证据留存意识,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关键信息。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警方及时开展侦查工作,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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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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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2026-06-26
网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深圳法院的判决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也警示我们网络交友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