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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壹点客户端1小时前
“法官,我不是为了要回多少钱,就是想讨个说法!”
“法官,这钱不是不能给,但对方说话实在太难听!”
在法庭上,很多纠纷的起因是利益,但让矛盾升级、迟迟难以化解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把简单纠纷变成了“斗气官司”。
此时,需要法官充分运用司法智慧和调解艺术,以法理为依据,以情理为纽带,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不久前,宁阳县法院文庙法庭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用三天时间,使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当庭履行、实质化解。
该纠纷系原告委托被告代为购买货物,原告向被告全额转账并提取一部分货物后,被告拒不对账且不返还剩余货款,致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原被告双方诉前沟通不畅,现在双方有严重对立情绪,被负面情绪裹挟,赌气争执是矛盾纠纷的症结。为切实消除双方当事人隔阂,引导双方理性对待矛盾冲突,承办法官坚持“以调为先,调判结合”,庭审时,一方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让双方认清各自的权利义务;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辩解,及时劝导双方抛弃意气用事、博弈对峙的错误思想,冷静、理性协商,引导双方解开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避免出现违约拖延、执行难等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趁热打铁,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了全部款项给付义务。案件从开庭、调解到履行,仅用时三天圆满高效化解。
无独有偶,另一起委托办理出国劳务案也经文庙法庭承办法官调解在三天内高效化解。该案系原告通过网上直播了解到被告从事办理出国劳务事宜,委托被告办理出国劳务,原告向被告支付费用后,被告未办理成功且拒不返还相关费用,致原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被告身处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组织双方远程调解,在调解中,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释明双方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积极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以及时止损为突破口,促使双方缩小分歧,就返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过付,实现案结事了。
这两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是县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缩影。近年来,县法院在做深做实多元解纷上下功夫,坚持审判既要定分更要止争,不断加大先行调解力度,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坚持立审执各环节全流程调解,民事调解撤诉率达55%,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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