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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3小时前
信用中国(山西临汾)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6月29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旗下8家公司在同一天内,密集收到由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乡宁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9张安全生产罚单。
在这9张集中开出的罚单中,各公司的罚款金额从7万元至470万元不等。
其中,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惠源焦煤有限公司在一日内连收两张罚单,分别被处以440万元和110万元的罚款,算上对相关责任人的罚款则分别被处以470万元和116万元的罚款。惠源焦煤不仅是此次收到罚单数量最多的公司,其被罚总金额586万元、单笔罚款金额470万元均在此轮处罚中位列第一。
惠源焦煤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武祥在上述两张罚单中,合计被罚款35.5万元。
以下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旗下公司6月29日收到的罚单详情(按金额从大到小排列):
一、惠源焦煤有限公司被罚440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37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惠源焦煤有限公司矿井二期工程未结束,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提前进入三期工程的建设消防材料硐室掘进工作面二部带式输送机速度保护装置中感应磁铁缺失,速度保护失效集中供液硐室掘进工作面迎头风筒出风口移位,部分风量吹向传感器,影响传感器监测效果矿井二期工程未结束,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提前进入三期工程的建设集中供液硐室掘进工作面回风流CO传感器距回风巷口8m集中供液硐室掘进工作面二部带式输送机超温自动洒水保护装置感应触头距驱动滚筒表面2cm,超过规定的5-15mm,影响温度保护感应效果集中供液硐室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二运转动部位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惠源焦煤有限公司罚款440万元,主要负责人武祥罚款29.5万元、记分9分,上级主体公司负责人郭斌记分3分,当班班长李王义罚款0.5万元。
惠源焦煤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款 470万元。
二、惠源焦煤有限公司被罚110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40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惠源焦煤有限公司矿井未按照备案的建设计划进行施工,在一采区北翼同时布置三条掘进巷道。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惠源焦煤有限公司罚款110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武祥罚款6万元。
三、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被罚22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38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辅助水平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机尾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安装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皮带机火灾监测传感器需按标准位置安装的规定辅助水平北翼回风巷风筒存在多处破口,造成巷道有效风量流失,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风筒需完好无破口、保障巷道风量风压达标要求的规定辅助水平北翼回风巷消防沙箱内存有杂物且消防沙储量不足,防灭火应急物资配备不合格,违反《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三十三条井下消防沙箱沙量充足、无杂物,满足初期火灾扑救需求的规定主斜井井口未按规定安装人员唯一性检测装置,检身房至井口区域未设置物理隔离设施,无法有效防范入井人员未携带识别卡、一人多卡等违规行为,入井人员管控存在漏洞,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四十四条要求辅助水平运输回风联络巷1#风门密封条破损。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罚款22万元。
四、神角煤业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36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神角煤业有限公司回风暗斜井工作面巷口消防器材配置不足,缺失灭火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第二百五十二条东回风巷胶带输送机机尾转动部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违反安全警示相关管理规定二采区胶带巷皮带机尾下风侧的2215运输顺槽区域,未按标准安设一氧化碳、烟雾及温度传感器,需补装一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 (2025版)第五百四十一条。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神角煤业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
五、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45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2203运输顺槽750m—800m段巷道坡度达20°,人行道未设置防滑踏板、扶手及防滑警示2203回风顺槽超前段3台监控摄像头集中布置、未交叉覆盖,下方形成监控盲区,关键区域无实时监视2203综采工作面T0、T1传感器点位摄像头视角未覆盖传感器,设备状态无法实时监控2201切眼掘进工作面实测空顶距1.6m,超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规定空顶距1.1m)现场调取监控软件查询永久避难硐室二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值设置错误,空压机房管道温度传感器报警值设置错误现场测试2201切眼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甲烷电闭锁时,由于广播设备故障,未听到紧急撤离指令2301运输顺槽60m架棚段21#、22#单体支柱未按规定迎山角计算方法进行支设。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
六、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被罚14.5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35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D单元运输巷风桥下铁丝穿过风筒时未衬垫,造成风筒挤压,影响通风效果D单元运输巷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尾防护网未覆盖机尾滚筒充填运输巷650米处隔爆水棚44#水袋内水量不足(该处隔爆水棚第44号水袋内水量明显不足,未达到设计水量要求,降低了隔爆棚抑制爆炸传播的能力)。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台头前湾煤业有限公司罚款14.5万元。
七、元甲煤业有限公司被罚13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48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元甲煤业有限公司运输大巷胶带输送机驱动滚筒温度传感器未安装在滚筒中间;20104运输顺槽胶带输送机驱动滚筒温度保护探头安设距滚筒表面大于标准值20mm回风井防爆门平衡配重钢丝绳U型锁扣安装错误,钢丝绳表面出现断丝、腐蚀,存在断落风险;密封条老化,密封性能不可靠,需更换密封条20105运输顺槽第一组隔爆水棚2#水袋脱落,1000米处隔爆水棚35#水袋脱落,隔爆设施不完好,棚区水量不足,削弱了隔绝瓦斯、煤尘爆炸传播的防护能力20105运输顺槽材料联络巷2道风门中间巷道起底后未进行喷浆,右帮底部10根锚杆未贴帮,其中两根存在明显失效,且风门内有煤尘堆积。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元甲煤业有限公司罚款13万元。
八、通合煤业有限公司被罚8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47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东翼回风大巷变坡点的皮带防跑偏保护安装位置不当,需移至变坡点处现场调取监控软件5月份设备故障记录,部分传感器故障的原因未录入;部分甲烷传感器分级报警设置错误;空压机1、2号出口温度复电值设置错误;2106综放工作面上隅角氧气报警值设置错误。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通合煤业有限公司罚款8万元。
九、东沟煤业有限公司被罚7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39号处罚文书显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三采区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局扇吸风口吸气罩有5cmx6cm平方的破口,三采区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滚筒转动部位外露,缺少封闭式侧护罩。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对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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