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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客户端1小时前

6月29日,深交所官网显示,苏州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高新材”)创业板IPO获得受理。根据招股书,瑞高新材拟募资15.38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过,业界关注的焦点在于,62岁实控人高金岗曾违规将482.8万美元外汇转移至境外,因超过时效不再处罚。

招股书显示,瑞高新材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新型环保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氨酯材料(PU)、热塑性弹性体材料(TPO)、聚氯乙烯材料(PVC)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领域,同时也覆盖轨道交通、球革等领域。
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合作版图覆盖国内外主流车企及零部件龙头。一级供应商包含延锋、李尔(LEA)、佛吉亚、麦格纳、丰田纺织等全球知名企业;终端主机厂涵盖比亚迪、理想、蔚来、吉利、小鹏、长安等国内新势力与自主车企,同时覆盖上汽大众、一汽大众、现代起亚等合资品牌。
招股书显示,瑞高新材2023年、2024年、2025年营收分别为11.55亿元、16.37亿元、17.7亿元;净利分别为8342万元、1.13亿元、1.38亿元。增速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

企查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高金岗,实际控制人为高金岗、孙凤云夫妇。高金岗直接持有公司31.33%股份,高金岗、孙凤云两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苏州本端、苏州伍怿、苏州固瑞恒、利端一号、利端二号间接控制公司19.44%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0.77%股份。
招股书提到,实际控制人存历史外汇资金违规问题,该行为构成IPO审核中的重大合规瑕疵。
2012年10月,高金岗通过恒兴达独资设立瑞高新材,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恒兴达陆续向瑞高新材实际缴纳出资450万美元。恒兴达向瑞高新材投入的450万美元外汇,主要是高金岗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间通过第三方途径将合计3110万元(约合482.8万美元)转移至境外恒兴达账户。
经核查,高金岗上述约482.8万美元外汇资金流转出境未通过外汇指定银行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涉及违反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但高金岗及瑞高新材在主观层面不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且在客观层面,高金岗为外汇交易行为的服务对象,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者,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行为主体要求,相关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相关出境资金均流回境内。

同时,针对高金岗非法买卖外汇涉嫌的非法经营行为,太仓市公安局已于2026年2月11日对国投证券提交的征询函出具《回复》,高金岗等在瑞高新材历史外汇出资过程中的行为,不构成骗购外汇罪、逃汇罪、非法经营罪。公司表示高金岗上述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已过两年追诉期,不属于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追溯处罚的风险较低。
除实控人违规转移外汇问题,企业目前还存在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58%、17.90%和18.26%,波动主要受市场需求、产品结构、材料成本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或产品结构出现大幅变动,同时受到与客户约定的年降机制、价格传导机制的滞后性、新能源车企降价促销等因素影响,若公司不能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技术及工艺革新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不能持续开发出竞争力较强的新产品,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持续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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