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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客户端2小时前
7月12日,南宁市水利局发布将洪水防御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内容如下:
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将洪水防御
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南宁产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隆安金鸡滩发电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据市气象局监测,目前影响我市的降雨系统已经结束,横州市、宾阳县出险水库险情趋于稳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于7月13日0时将南宁市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根据《南宁市水利局洪水(台风、大暴雨)防御工作预案》,经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7月13日0时将南宁市水利局洪水防御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洪水防御各项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市水利局
2026年7月12日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李斯维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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