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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新闻客户端1小时前
7月21日,素有“最爱发钱老板”之称的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创始人崔培军自曝,曾经有一名员工嫌弃母亲,不让她参加婚礼,而被他当场辞退。同时妥善安置其母亲在公司后勤岗位、待遇不变。此事一出,迅速冲上热搜。
有网友认为,做事之前先学会做人,老板坚守孝义底线,这样的企业肯定不会差。有的网友则质疑,认为企业无权以私人道德问题随意开除员工。
情理与法理碰撞之下,这件事不能简单一刀切。
百善孝为先,这名员工幼年丧父,母亲辛苦将其拉扯大,却只因觉得母亲寒酸,便拒绝母亲出席人生重要婚礼,这种凉薄行为显然触碰了大众伦理底线。能力可以后天培养,但骨子里忘本、漠视至亲的品行很难扭转。企业拒绝收留不孝之人,是树立用人标准,给全体员工传递做人先于做事的信号,这份朴素的价值坚守,值得社会肯定。
但从法律层面看,当场辞退行为存在明显争议,不能仅凭道德好恶处置劳动关系。贵州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端策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小丽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单方面无补偿辞退,仅能针对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且适用该条款有严苛门槛: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制定、全员公示、内容合法合理,员工行为也需达到“严重违纪”标准。
这起事件中,是否邀请母亲参加婚礼属于私人的家务事,和员工岗位职责、公司劳动秩序无实质关联。若员工手册没有白纸黑字写明“嫌弃长辈、拒绝父母参加婚礼属严重违规违纪”,辞退就缺少制度支撑;即便设置兜底条款,司法实践也会考量处罚比例原则,若因一次个人道德的瑕疵便直接开除,合理性存疑。换言之,道德谴责归道德,用工处分归法律,企业无权把私人私德问题直接等同于可解除劳动关系的重大过错。一旦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企业大概率会被认定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情理讲温度,法理划边界,二者本不冲突。企业完全可以倡导孝亲文化,开展孝道培训、设立敬老福利、规劝引导失德员工,但不能越过法律红线,用辞退的极端手段干涉员工私人生活。
这件事也留给劳资双方思考:企业如何平衡价值观建设与用工合法边界?普通人私德失范,企业该如何合理规劝而非直接开除?欢迎大家留下观点讨论。
天眼新闻记者
策划/刘丹 覃淋
文/袁蓠芊
主播/杨鸣丹
视频/贺琰竹 万芊珣(实习)
编辑 陈美伊
二审 杨韬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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