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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热点7小时前
广东东莞有中学小卖部只卖牛奶和水,家长称已实行多年,多地已在推行
近日,广东东莞某中学小卖部“只卖牛奶和水”近日冲上热搜。

家长李先生向记者证实:当地公办小学基本不设小卖部,寄宿制中学保留的商超,货架上也只剩纯净水、牛奶、预包装面包和水果,辣条、可乐、薯片已不在清单内。这并非广东“独门操作”。
记者发现,广东省和中央政策对此早有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中小学校原则上只能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
广东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清单管理,江西、湖南、江苏等地也在同步收紧。
政策:
全国已有相关规定,多地正逐步落实
江西一名教师也向记者确认,大约去年开始,当地中小学校都取消了小卖部,只有寄宿学校才可以设置,也只能卖一些面包之类的食品。该教师认为,零食对学生确实不好,相关政策出发点是好的,有助于减少学生买零食的习惯。
在社交媒体上,记者也看到,近年有湖南、江苏的网友反映,学校取消小卖部或下架高糖饮料。北京一名市民告诉记者,其女儿就读的小学没有小卖部,不过其刚进入的初中有售卖奶茶、咖啡的店铺。
实际上,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就已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2019年1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
此外,2021年6月印发并施行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在“膳食营养保障”篇提出,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该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并组织推进实施,鼓励各地各类学校自愿参与。
来源|第一现场、红星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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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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