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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客户端1小时前
为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震慑、法治教育、源头预防三重职能,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5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司法利剑重拳打击毒品犯罪。

毒品是社会公害,不仅会摧残人体身心健康、摧毁个人与家庭幸福,更极易诱发盗窃、斗殴、故意伤害等次生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社会长治久安。此次集中宣判的5起案件,涉案5名被告人均无视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在明知毒品具有极强危害性、国家对涉毒犯罪保持高压严打的前提下,依旧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私自实施毒品贩卖交易行为。

经法院审理查明,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量各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大小、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案件社会危害性等全部量刑要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均处以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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