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小米公司与自媒体“民之力”(又名“网络一兵”)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在抖音、头条、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平台账号内发布的侵权内容,发布声明消除给小米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法院认为:被告发表的言论造成小米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且超出舆论监督的合理范围。被告发表的部分言论具有明确的侮辱、贬损性,且缺乏事实依据,构成侮辱、诽谤,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
北京日报记者查询发现,“网络一兵”已于5月2日在哔哩哔哩上发布对雷军及小米公司的道歉信。
此前,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Vidda官方微博”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2023年8月31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聚好看公司在“Vidda官方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另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随后,聚好看公司提起上诉。5月13日,@小米法务部 发文称,近日该公司收到法院关于此案的终审判决,驳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5月10日,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Vidda官方微博”刊登声明称,此前发布的海报图片损害了小米公司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发布本条微博,消除影响。
2024年8月13日,某平台博主发布其将小米汽车与某品牌汽车对撞的所谓“测试视频”,有意误导公众。其中“测试”方法及结论,存在诸多严重谬误与偏颇,在网络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小米公司商业信誉。2025年1月25日,@小米法务部 称,从司法机关获悉,涉嫌恶意抹黑小米汽车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某平台博主及其同伙多人,已被依法缉拿归案。小米公司表示,未来将持续依法维权、坚决捍卫公司权益和声誉。同时,也恳请广大用户和媒体朋友,共同抵制不实信息和恶意抹黑行为,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来源:@小米法务部、“网络一兵”哔哩哔哩账号、@Vidda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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